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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生要吃掉多少自己的皮肤?多数人都有"食皮癖"

2018/12/2 9:13:34 来源:网易科技 作者:小小 责编:浮生

美国人平均每年要吃差不多1000公斤的食物,这可以分解为大约630份牛奶、奶酪和冰淇淋、84公斤肉类和越来越多的抗抑郁剂。不过,人也会吃自己身上的某些东西。

人类每天大约脱落5亿个皮肤细胞。事实上,有数以百万计的脱落细胞直接进入我们的嘴里,尤其是当我们认为我们只吃了几个鸡蛋或其他东西的时候。人类终身会吃掉多少死皮细胞?对此,几乎没人进行过研究以便给出严谨的答案,但几位著名的皮肤科医生进行了大略猜测。

美国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皮肤分子免疫学教授、皮肤病学副教授约翰·古德强森博士(Johann E. Gudjonsson)表示,据他所知,还没有人真正尝试过这种研究,但他认为这取决于你是否咬指甲。如果你有咬指甲的习惯,预计在整个生命过程中会吃下很多死皮细胞,可能至少有几百克。但是如果你不咬指甲,那么可能不会超过几克。

此外,你还必须考虑到,在人类口腔内部,一直到胃的开口处,都覆盖着所谓的层状上皮(与皮肤相似,但又不同)。因此,人一生中吃掉的皮肤数量可能会大大增加。

至于其他人的皮肤细胞,这可能有点难以区分。毕竟,生活中到处都是这种能够携带感染的非生命物体,它们携带死亡的皮肤细胞,以及皮肤的分解产物。古德强森认为,在某种程度上,人类会吸入和摄入其他人的皮肤。但可能更多的是来自你自己的家人而不是其他外人。

这些皮肤细胞是几乎没有任何危害。在某些情况下,有人认为它们实际上是有益的,有助于防止过敏反应和增强自身免疫力。当涉及到与皮肤结合的化学物质和化合物时,摄入的皮肤细胞理论上可能是有害的,但古德强森不知道是否有这样的报道。

西雅图儿童医院皮肤科医生、华盛顿大学皮肤学副教授马库斯·博斯(Markus Boos)估计,人体上每平方毫米的地方大约有50000个有核皮肤细胞。而每个人的平均体表面积约为1.7平方米(170万平方毫米),这意味着我们的身体表面大约有850亿个角质细胞(即皮肤细胞)。角质细胞在脱落前要经过4周的成熟期,所以根据这些数据,在任何一天,你可能会失去大约30亿个皮肤细胞。

当然,并非所有这些脱落的皮肤细胞都被摄入体内,但博斯认为你可能摄取约其中的1%,这是合情合理的估计。我们的皮肤每天有1%与口腔接触吗?当然!我们要吃东西,我们擦嘴,有些人还舔嘴唇。我们有很多机会用嘴巴或舌头来手工去除皮肤,或者让细胞离我们的口咽部足够近。博斯猜大概每天有3000万皮肤细胞被摄入体内。当然,这只是推测,使用的是依然估计数字。

另一些人则试图通过估算人体细胞总数和皮肤在体重中所占比例来回答这个问题,当你用这种方法计算时,得出的结论可能截然不同。

博斯认为,我们可能也会摄取别人的皮肤细胞。当你亲吻其他人的时候,你可能会吞下部分皮肤细胞。我们房子里到处都是灰尘,其中包括大量死皮细胞。人类细胞无处不在,我们只是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这很可能类似于粪便和细菌的颗粒,有人冲过厕所后,这些颗粒会被喷到空气中,通常会落在我们的牙刷上。

事实上,这些脱落的皮肤细胞此时已经失去了核,它们几乎无处不在,目前还没有研究显示它们与疾病传播有关。此外,从身体上脱落下来、并留在环境中的死皮细胞不太可能致病。话虽如此,我们确实知道传染性病原体存在于皮肤上或皮肤内部(如葡萄球菌细菌、疱疹病毒等),所以请小心!

斯坦福大学癌症基因组学和遗传学教授博士霍华德·张(Howard Y. Chang)称,每年皮肤脱落的上限估计为0.68公斤,按照平均寿命70年计算,因此把这两个数字相乘即可得出结论。假设我们摄入了这些细胞的1%(尤其是在吃饭或准备食物的时候),假设我们每天花3个小时准备食物和吃饭,那么我们一生所摄入的自身皮肤重约59克。

摄取脱落的皮肤是无害的。脱落的死皮细胞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们属于“鳞状细胞”。皮肤细胞会经历一种非常特殊的死亡形式,这会将“细胞尸体”变成砖石状的结构,用来建造“墙壁”,构成身体的外部防御结构。皮肤细胞里的DNA都被切成小块,在它们变成扁平状之前就被破坏掉了。因此,我们不是在吃从脱落的皮肤细胞中提取的“精华”,无论是来自我们自己还是其他个体。

实际上,习惯咀嚼自己皮肤的人患有被称为“食皮癖”(Dermatophagia)的疾病。孩子们不会想这些事情,成年人甚至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这些事情。但大多数人都有食皮癖,这是一种罕见的咬人冲动,有时还会吞下自己的皮肤。虽然这在医学文献中很常见,但很少有关于食皮癖的描述,而且人们很少谈论它,可能是因为它让人感到尴尬。

但这也可能是因为这种“食皮癖”通常是无害的,因此不需要治疗。绝大多数咀嚼自己皮肤的人从来没有寻求过专业帮助,而是逐渐在成长过程中摆脱了它,而且这通常不会真的造成问题,除非你的手指看起来很粗糙。几个月后,受累的皮肤最终变得厚实,像硬茧一样,呈苔藓状。

皮肤科医生迈克尔·斯科特(Michael Scott)和他的儿子迈克尔·斯科特三世(Michael Scott III)1997年在《皮肤病学》(Cutis)杂志上撰文,曾有过关于这种情况的描述。他们写道:“这并不像病例报告所显示的那么罕见,但教科书上很少提到它。”具体来说,食皮癖”是“一种神经质的习惯或强迫自己用牙齿来破坏皮肤及其附属物”。

在医学文献中,咬自己皮肤的人常被称为“狼吻”,因为狼在被困或生气的时候就会这么做。在斯科特父子的论文中,他们提出了“食皮癖”这个词,因为它的描述更科学。斯科特三世称:“这是一种应对压力、缓解压力的方式。我们有些人已经这样做了20年了,他们已经习惯这种生活方式,大部分时间都没有造成伤害。”

斯科特表示,大多数病人患有食皮癖的人,同时也患有另一种疾病。他说,大多数人在学校里是咬着铅笔长大的,后来就改吃皮肤了。通常情况下,患有这种疾病的人也会咬指甲、指关节、手臂或“身体上任何容易接触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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