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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官宣:乐视影业注入交易年内无法完成

2016/11/8 21:07:37 来源:IT之家 作者:达达 责编:达达

IT之家讯 11月8日消息,风口浪尖的乐视动作不断,今日晚间,乐视网发布公告,宣布预估乐视影业的注入项目无法再2016年完成,各方正在就估值重新探讨,不排除交易价格下调的可能。

乐视网在2015年12月5日启动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注入项目,拟以现金和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乐视影业100%股权;在今年5月6日,公司审议通过了收购乐视影业相关的议案。


以下为公告全文: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1月8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4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贾跃亭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议案》。

2015年12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启动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影业”)注入项目,拟以现金和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乐视影业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收购乐视影业相关的议案;2016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3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对预案进行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2016年6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等公告文件,按照要求对问询函所列出的问题做出了书面说明;2016年6月3日,公司股票复牌。2016年6月6日、2016年7月6日、2016年8月5日、2016年9月2日、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决议公告至今已满6个月,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16年9月修订)》等法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公司将当前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原因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安排说明如下: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期间,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的批文。为保障发行价格合理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复牌二十个交易日后(2016年7月6日),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相关工作于2016年8月4日完成。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至今,乐视影业所在的影视行业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2016年国内电影市场发展显着低于预期,第三季度国内票房出现同比下滑。在平缓的行业背景下,乐视影业电影票房仍维持了快速增长,公司及重组相关方均对乐视影业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但由于当前市场环境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筹划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时点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存在对业绩承诺及估值的基础产生较大影响的可能,按照现有进度情况,预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法在2016年完成。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后,从充分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及更为顺利推进本次重组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选择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作为乐视影业业绩承诺期。

当前各方正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估值定价进行探讨,公司将在新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重新协商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并不排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价格存在下调的可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以2016年12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审计、评估基准日后公司将与重组各方探讨本次重组方案的交易结构等具体事项,并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及相关材料编制工作;

(2)公司将不晚于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之日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公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公司将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3)在本次重大重组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加快重组进程。本次系公司根据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及标的资产的自身情况做出的及时调整,有利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顺利推进,尽快完成交易涉及的相关工作,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将确保继续履行2014年12月5日做出的将乐视影业控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承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贾跃亭、刘弘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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