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8 月 5 日消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近期北京市首例“破坏人工智能模型刑事案件”尘埃落定,算法工程师王某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赔偿所在公司经济损失 20.4 万余元。

IT之家参考报道获悉,王某就任的某公司 AI 短剧部门此前一直将开发数据存储于公司自行搭建的 A 服务器集群中,后续公司将 AI 短剧部门开发数据及个人数据迁移至公司新搭建的 B 集群,并告知数据迁移后部门不再有继续使用 A 集群的权限,包括王某在内的部门全体人员均回复“收到”。
2024 年 9 月 3 日 16 时许,王某使用此前登录的账号密码登录 A 集群,输入指令查找 AI 短剧部门的文件夹,但没找到。
随后,他打开 AI 游戏部门在 A 集群中的文件夹,输入代码试图拉取该文件夹下的全部文件目录,因系统未及时响应便中止拉取操作,之后输入指令强制删除目录下的所有文件和子目录。输入这条代码后,王某便直接下班离开。等到公司运维人员发现异常并最终定位王某的电脑,将删除进程中止,这条代码已运行超过 17 个小时。
该公司负责人介绍,“AI 游戏部门文件夹里存储的是该部门的全部开发文件,包括公司自主研发的多个文生 3D 和渲染的人工智能模型以及模型的训练数据。”王某的行为导致公司模型训练系统功能瘫痪,AI 游戏部门的相关研发项目全部停摆,约 89TB 数据受到影响。
王某到案后,一直辩解自己是“误删数据”“以为数据没用了才删除”、“工作群里发通知说 A 集群不用了,数据迁移到 B 集群,我就认为 A 集群被弃用了,不知道里面还有别的部门的数据。”
但北京东城区检察院在调查发现,王某利用某科技公司的数据和算力资源帮案外人高某“训模型”“跑数据”,长期与外部人员合谋秘密窃取公司算力资源运行与工作无关的项目,其删除公司数据的目的是为下载自己干私活的模型腾出空间。
认定王某的主观故意后,东城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从技术本质看,人工智能模型是硬件、软件、数据“三位一体”的系统,研发人员通过云端人工智能开发平台、终端指令与之交互,该模型是典型的人机系统。该系统能从数据中自我学习进化,产生超出预设代码的能力,已具备自动处理数据的功能,应当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025 年 6 月 10 日,东城区检察院以王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公诉。今年 3 月 4 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意见,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20.4 万余元。王某不服,提出上诉。6 月 26 日,二审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