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8 月 11 日消息,苹果已同意支付 15 万美元(IT之家注:现汇率约合 101.3 万元人民币),以和解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去年提起的一起宗教歧视诉讼。

去年 9 月,EEOC 对苹果提起诉讼,指控苹果因为一名弗吉尼亚州 Apple Store 员工的宗教信仰将其解雇,并因其投诉宗教歧视行为而进行报复。
EEOC 在诉讼中称,尽管该员工一直获得积极的绩效评价,但在改信犹太教后,他因请求工作安排调整而被解雇。该员工希望“在安息日(Sabbath)期间避免工作,即周五和周六不上班”。
苹果此前从未公开回应此案,法院文件显示,该公司否认存在任何不当行为。不过,据路透社今日报道,苹果目前已同意支付 15 万美元(现汇率约合 101.3 万元人民币),以解决相关指控。
根据和解同意令,苹果将在法院批准该法令后的 30 天内,向员工泰勒 · 斯蒂尔(Tyler Steele)支付总计 15 万美元(现汇率约合 101.3 万元人民币),具体包括:
其中一笔 8 万美元(现汇率约合 54 万元人民币)为补发工资(back pay)。这笔款项将被视为工资收入,需要按照规定扣缴税款并缴纳工资相关税费。苹果作为雇主承担的税费以及根据《联邦保险缴费法》(FICA)规定应承担的雇主缴费,将独立计算,不会从补发工资中扣除。苹果将通过 IRS W-2 表格向斯蒂尔及美国国税局报告该笔补发工资,并扣除相关法律规定的税费。
另一笔 7 万美元(现汇率约合 47.3 万元人民币)为补偿性损害赔偿金和利息。斯蒂尔需要向苹果提供 W-9 表格,以便苹果处理该笔支付。这笔款项将被归类为非工资性质的赔偿金,不需要预扣税款,并将以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苹果将通过 IRS 1099-MISC 表格向斯蒂尔及国税局报告该笔非工资收入。
根据和解协议条款,苹果还同意采取包括以下措施在内的整改行动:为北弗吉尼亚地区相关零售市场中的部分员工提供有关宗教歧视以及宗教便利安排要求的培训;在为期两年的和解监督期内,向 EEOC 报告被拒绝的宗教便利安排申请,以及有关宗教歧视的投诉。
最后,和解同意令指出,该和解协议并不代表苹果承认存在违法行为,并明确表示:“苹果否认这些指控,但同意解决此次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