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 日夜间
    随系统
    浅色
    深色
  • 主题色

央行:支付机构间不得相互直接开放支付业务接口

2021/1/22 17:54:00 来源:IT之家 作者:孤城 责编:孤城

IT之家 1 月 22 日消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消息,为加强客户备付金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于近日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IT之家了解到,《办法》规范了备付金集中交存后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业务,进一步细化了备付金存放、使用、划转规定,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备付金银行相应备付金管理职责,设定了客户备付金违规行为处罚标准,强化客户备付金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办法》自施行起设置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非银行支付机构、商业银行等行业主体应严格按照规定,完成业务流程和系统改造、建立客户备付金信息核对校验机制等工作,提高合规能力和水平,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表示,支付机构之间的合作应当符合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同时,为提高交易透明度,防范资金风险,明确规定支付机构间不得相互直接开放支付业务接口、不得相互开立支付账户,以及由此进行客户备付金划转。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相关文章

关键词:央行支付机构

软媒旗下网站: IT之家 辣品 - 超值导购,优惠券 最会买 - 返利返现优惠券 iPhone之家 Win7之家 Win10之家 Win11之家

软媒旗下软件: 魔方 云日历 酷点桌面 Win7优化大师 Win10优化大师 软媒手机APP应用